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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信息》2008年第16期
市局稽查局强化督查督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针对系统稽查工作中出现的办事拖拉,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督查督办五条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对督办事项下发《稽查局督查督办工作通知单》,列出督办事项、队(室)责任人、工作要求、完成期限,经局长签批后下达给有关队(室)执行。二是加强协作。对阶段性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较重,需要多个部门进行协助完成的,确定责任牵头领导和部门负责进行协调解决。三是突出重点。将上级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局长办公会做出的重大决定事项列为重点督查督办工作范围。四是限时完成。要求队室限期完成的工作,办公室在发通知单后,在限期到来之前三天内进行提醒和督办。五是及时通报。每季末将稽查工作情况以及督查督办工作中未完成的情况在稽查局内网上进行通报。并将督查督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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